ARCO香港恒高“希玛”专业制造:红外测温仪、声级计、风速计、温湿度计、照度计、测距仪、气体探测器、地下金属探测器等产品
产品总汇


 
高温型红外测温仪
常温型红外测温仪
电力电工系列产品
无损检测系列产品
风速计系列产品
温湿度计系列产品
超声波测距仪系列
数字式照度计系列
数字式噪音计系列
手携安检探测器
电子秤系列产品
气体探测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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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876002-808
邮箱:
 bj_arco@263.net
 arcobj@163.com
服务条款

    首先,衷心的感谢您购买SMARTSENSOR希玛品牌的产品,为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对产品售后服务作出以下承诺:
    当您在使用SMARTSENSOR希玛产品而发生故障,我们公司将根据以下条款向您提供服务:
一、服务与保修原则

1.SMARTSENSOR希玛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期限自购买之日起生效(以本凭证卡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2.产品售后服务之保修服务限正常条件下有效,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或在非恒高精艺公司授权或指定的服务点拆动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均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将酌情收取相应成本费用。
3.产品保修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我公司对售出产品实行“二年保修”的服务政策,二年之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为您免费维修。
4.本公司不对用户及经销商的特殊、意外或间接损失负责。
5.以下情况不属于免费服务范围:
1) 无法提供产品保修卡,购机发票、收据。
2) 未经本司或其授权服务站书面允许情况下的改造、拆装或维修而发生的故障。
3) 产品上所粘贴的易碎标签破损、缺失 。
4) 芯片击穿、摔坏或裂痕,控制板损坏,电路折断,产品生锈或腐蚀,部件脱落缺损。
5) 不正当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物理损坏或外界条件变化而发生的故障。如接通高电压、外加强力、高空跌落、进水等。
6) 超出更换期、保修期。
7) 非本公司提供的产品(无SMARTSENSOR希玛商标标识标贴) 。


二、在你购买产品时请注意以下内容:

1、确认产品有无保修卡.
2、 经销商有无提供相关发票收据.
3、 经销商有无在保修卡上填写相关资讯.

三、维修服务
请您直接联络所购买的经销商店或代理商, 以得到最快速的维修服务。

四、在线技术/服务支持
如您在产品使用中出现问题或有售前技术咨询问题,可致电垂询详情。
 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Copyright ©香港恒高电子集团北京公司 您是第 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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